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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精炼版,三亚加速政策解读(三)

2019-06-17 36



2018年7月10日,《三亚市落实“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5年)》正式发布。


2020年,三亚吸引各类人才5万人左右,重大人才工程项目成效明显,重要人才平台载体建设进展顺利,人才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2025年,三亚吸引各类人才30万人以上,基本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海南特点、与国际接轨的人才体制机制,成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人才高地。


同时,三亚将放开人才限制、加强人才安居保障、完善国际人才管理服务、解决人才子女就学等方面全面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一.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


1、实施重点产业重点领域人才引进计划。


经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及团队享受相应层次的住房保障、科研资助、绩效奖励等待遇。


重点产业旅游业、新兴科技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医疗健康产业、金融业、会展业、海洋产业、现代物流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产业、房地产业。


重点领域种业、医疗、教育、体育、电信、互联网、文化、维修、金融、航运、物流等


2、实施青年人才引进计划。


认定人才可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最高200万元,最长5年限期的信用贷款或保证担保贷款,可在入驻园区申请100平方以内,3年内零租金的办公用房。


引进300名能突破关键技术,带动新兴学科、引领发展的杰出青年人才


引进1000名具有较高学术技术造诣,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创新创业人才


3、加大荐才引才奖励力度


充分发挥园区、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引才主体作用。


●对团队引进的进行重点支持


●对引才绩效突出给予奖励


●企业招才引智投入实行税前扣除


●引进国内外知名猎头公司,对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团队的,给予适当奖励



二、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培养政策


1、实施“三亚名家”培养计划


面向教育、医疗、文化、种业等重点领域,以及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平台,着力培养100名左右具有进入“南海名家”培养计划成长为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潜力的人才


●给予一定额度的人才补贴


●在科研经费投入、科技专项支持、科研成果转化、学科团队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优先推荐“三亚名家”培养计划入选者申报省级、国家级人才项目并给予配套人才补贴


2、实施“三亚英才”培养计划


有针对性地培养100名左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与产属于我市重点支持方向、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创业人才


●给予一定额度的人才补贴


优先推荐进入“南海英才”培养计划


●入选者可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贷款或保证担保贷款,并可根据创业情况向市人才创业扶持专项基金申请创业扶持


3、实施“三亚工匠”培养计划


重点培养200名左右具有进入“南海工匠”培养计划潜力的技能人才


●给予一定额度的人才补贴


重点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站(室)和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符合条件的给予经费资助


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遴选技能人才赴省外开展技艺技能培训交流,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资助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等奖项、称号的个人或团队给予适当配套奖励


4、实施重点产业人才教育对接计划


支持园区、企业等用人单位以“校企合作”的方式联合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对绩效优秀的培养机构根据省级奖励额度给予适当配套奖励


5、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计划


优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成长环境,建立有利于企业家参与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等工作的渠道与机制。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人才中介机构和猎头公司为企业精准猎挖一批高端人才


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国内外知名企业、科研机构开展访问研究、挂职实训和联合攻关,支持企业人才申报国家级、省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对成功入选者给予适当奖励


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内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其对三亚地方财力贡献给予奖励,奖励期限5年




三、加强创新载体建设和创业支持


1、加强对外合作交流


支持开展国际性学术交流活动,打造对外交流品牌项目。


●资助国际学术会议、专业论坛在三亚举办或永久落地。


●加快发展国际化新型智库


●充分挖掘清华三亚数学论坛


三亚国际旅游新型智库等国际性平台人才资源


支持创业平台载体建设,推动国际知名或经国家备案的众创空间在三亚设立分支机构。


提供一定年限的零租金创业场所或相应资金补贴


众创联盟


创业社区等新孵化机构


2、支持国际人才离岸创新创业


探索建立国际离岸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在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高校、企业、智库、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合作建立离岸人才孵化器鼓励并购海外研发中心,就地开发利用国外先进技术和智力资源,分层分类做好国际人才离岸创新创业服务保障。


3、鼓励科技人员兼职或离岗创业


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或兼职创办企业,并按规定获取收入。


对离岗在市内转化科技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科研人员,可保留身份、人事关系、社会保险3年


支持高校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有实践经验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兼职


积极解决市外事业单位来我市企业工作或创业的人员在保留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职称评定等方面问题


4、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保护


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专门机构,为人才在专利申请、授权、保护、维权援助、运营转化提供全方面服务


对企业获得国内外专利、主导或参与创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给予奖励



四、全面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1、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


放开人才落户限制。


可在我市工作地实际居住地落户: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才


可在我市任一区育才生态区落户:


●各类高层次人才


硕士毕业生


“双一流”高校和海外留学归国本科毕业生


●拥有重大科研成果的创新人员


产品符合重点产业支持方向的创业人才


2、加强人才安居保障


引进的各类人才自落户起在购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也可享受同等待遇


●为认定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分别提供:

建筑面积不超过200、180、150平方的人才公寓8年免收租金,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无偿赠与100%产权


●为经认定的50岁以下拔尖人才、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提供:

每月3000-5000元住房租赁补贴或每年3.6-6万元购房补贴。


●为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提供:

每月1500-2000元住房租赁补贴或每年1.8-2.4万元购房补贴。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及以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照执行


●住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


●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住房补贴和购房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3、完善国际人才管理服务


开展国际人才管理改革试点放宽国际人才居留和出入境限制


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和港澳台地区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直接申请永久居留


●在三亚工作的外籍华人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允许外籍和港澳台地区技术技能人员按规定在三亚就业、永久居留


鼓励在国内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生在三亚就业创业


●国(境)外人才在三亚的合法收入可汇至国(境)外


4、解决人才子女就学


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大力引进市外优质教育资源,实现“一区一名校”的目标,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非本市户籍子女在本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其中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直系亲属申请入学的,可在全市范围内自主择校入读


领军以上层次人才子女户籍转入我市的,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其他高层次人才子女高中转学的,按与原就读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予以解决


高层次人才属留学回国人员的,其随归子女如不属归侨或归侨子女,在回国后2年内参加中考的,参照“三侨”子女入学规定予以照顾


5、解决人才配偶就业


全职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配偶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对口安排相应工作


●配偶为企业人员的,安排到企业工作


●配偶未就业且符合岗位条件的,经考核安排到事业单位就业


其他未就业的,按我市社会平均工资一定比例发放生活补助3年内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6、加强人才医疗保障


大力引进优质医疗资源,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经认定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可享受我市一级保健待遇,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拔尖人才可享受我市二级保健待遇;其他类高层次人才通过拨付医疗补助等方式享受相应医疗保障待遇


拔尖以上层次人才享受政府统一购买的商业健康团体保险


柔性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三亚积极营造揽才、敬才、爱才、用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努力让各类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做出三亚贡献,为世界级滨海旅游城市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全方位的创业服务

STATA三亚加速会为入驻企业提供工商注册、政策申请、赛事指导、投融资对接、商业合作等“一站式”专业服务。


2018年STATA三亚加速协助超过20家企业完成工商注册事宜,帮助3家企业成功申请政策扶持,指导10家入驻企业获得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奖项,促成超过10家企业的商业合作,帮助1家企业通过海南“互联网+”创新创业天使路演评审,获得天使投资。